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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保處控害30頭牛遭餓死開罰 陽管處駁斥提訴願 

動保處 陽管處 水牛
活生生餓死30頭牛卻不償命?陽管處駁害命說 提訴願欲撤罰單。(圖/報系資料照)

活生生餓死30頭牛卻不償命?陽管處駁害命說 提訴願欲撤罰單。(圖/報系資料照)

陽明山擎天崗去年12月傳出多起野化水牛接連死亡的離奇事件,北市動保處研判水牛是因營養不良、暴斃身亡,推測原因為陽管處限制水牛生活空間才害這30隻水牛活生生「餓死」,並依「動物保護法」 開罰陽管處7.5萬元,但後者不服,隨即向北市府提起訴願,對此,法務局受理後,將召開訴願大會,3個月內就能得出結果。

據了解,擎天崗水牛群原生活在山頂周邊草原,平時可以自由漫步、覓食,但陽管處卻私自以圍籬及鐵絲網將牛群限制在42公頃的範圍內,讓牛隻行動受限,不僅無法自行覓食,甚至連躲避寒冬都做不到,並且去年12月底霸王級寒流報到,氣溫驟降及降雨也造成水牛暴斃情況異常嚴重,最後死亡牛隻近30頭。

動保處指出,陽管處從去年12月開始,接連幾天在擎天崗周遭區域、步道上,發現多頭水牛死亡,經召集跨領域專家學者調查後,排除遭毒殺的可能,並研判牛隻應為營養不良而亡;動保處認為,陽管處在此案件中雖然不是故意讓水牛傷亡,但仍有過失責任,因此認定違反「動物保護法」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,對陽管處祭出7.5萬元的罰鍰。

陽管處則反駁指出,己方不是牛群的飼主,並且架設圍籬不是圈養,只是為了避免野化水牛與周邊居民產生衝突,陽管處堅稱,架設圍籬的行為與牛隻死亡沒有關係,並對動保處的裁處,提起行政救濟,隨後在2月4日向北市府法務局提起訴願。

對此,法務局副局長張慕貞說明,陽管處已於2月4日向北市府提起訴願,依程序動保處須於20日內提出答辯狀,局內會先依雙方書面答辯的主張來審理,但假設雙方的訴願內容不足,就會邀請幾位委員召開訴願大會討論,並聽取雙方的現場陳述辯論,她強調,本案依「訴願法」規定須在受理後的3個月內結案,因此訴願結果最快在5月前就會出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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